大银保监复〔2022〕95号
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:
你公司《关于筹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祥云支公司的请示》(中华财险云大发〔2022〕50号)收悉。经审核,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你公司筹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祥云支公司。
二、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的筹建工作。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,应当根据《保险公司管理规定》《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》等重新提出设立申请。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。
三、筹建工作完成后,你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分局申请开业,经批准后方可开业。
中国银保监会大理监管分局
2022年10月21日